麻醉科备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麻醉科麻精药品管理,根据《全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实施细则》和《全省医疗机构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修订麻醉科备药管理具体制度如下:
1.基数申请:
①麻醉科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专管护师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临床科室基数申请表》和《第二类精神药品临床科室基数申请表》科主任和护士长签字后递交药剂科、提出备药基数申请。由药剂科和医务科共同确定。经药剂科负责人、医务科负责人、麻精药品管理组组长签字确认备药品种和基数。申请表一式三份麻醉科,药剂科,医务科各一份存档备查。
②如有品种和数量调整,应重新申报审批。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五专管理”,双人双锁、实时监控。
3.将七氟烷、咪达唑仑和丙泊酚等药品进行特殊管理。
4.管理:麻醉科指定专管护士(专人)负责麻醉科的麻精药品的领取、发放、专用账册登记、使用余弃登记等工作。
5.使用流程
①领取:麻醉医生将每日使用完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空安瓿和专用处方交至专管护士由专管护士负责统计、分类,按品规进行批号、数量的登记。由领药护士持处方及空安瓿到麻醉药房领取麻醉药品并在麻醉药房“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表”上双方签字。
②登记:专管护士依据麻醉医师开具的处方和医嘱核对患者信息以及使用的药品进行专册登记(附图3专用登记册)
③交接班记录:专管护士下班前双人进行日清并填写《麻精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记录表》交于夜班护士双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