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的愈合过程,可以了解一下

1、肉芽组织修复期——骨折部血肿机化,毛细血管侵入,血肿逐渐演变成肉芽组织,此期需伤后2—3 周完成。临床上骨折部位仍有肿、痛,骨折端仍存在有一定弹性的成角活动, X 线有少量膜内骨化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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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骨痂形成期——骨外膜的膜内骨化及骨内膜的膜内骨化过程,骨折两端骨化部分逐渐接近并会合,同时骨折部位血肿,经肉芽组织过程形成软骨也开始骨化,此期为伤后 6— 10 周。临床上骨折局部无水肿、无压痛、无异常活动。X 线膜内骨化部分两端会合,软骨骨化也连成一体,骨痂呈梭形,但骨折线可见,此期已达临床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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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骨折愈合期——骨痂范围与密度逐渐增加。骨痂内新生骨小梁逐渐增加,排列趋于规则。骨痂与骨质界线不清, 骨折线消失。但髓腔被骨痂封闭。此期为伤后 8— 12 周。临床上此期骨折愈合很牢固,患肢可以开始使用。

4、塑型期——骨结构按照力学原则重新改造,多余骨痂被吸收,髓腔可重新开放。骨折痕迹基本消失。一般需伤后 1—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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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康复治疗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发挥创伤后肢体的功能, 实现骨折临床治疗提供的功能恢复的可能性。针对骨折临床治疗所面临的一些问题,骨折康复大体上要达到以下这些目的:

—— 改善疼痛、水肿、挛缩等症状。

——改善和维持局部以及全身的循环、代谢情况,促进受伤后局部血液、淋巴循环的恢复和再生。

——促进受伤关节、邻近关节,甚至健侧关节活动度的改善和维持。

——肌肉功能(肌力、收缩速度、耐久力)的改善。

——训练和提高活动的持续时间和耐久力。

—— 预防并发症的发生,如下肢静脉栓塞、全身体力下降等。

——改善心理状态,建立对疾病恢复的信心。

——指导活动辅助装置的使用,如各种支具、假肢等。

骨折的康复治疗必须围绕功能恢复这一主题,根据不同的临床处理情况,制定相应的康复程序。

当采用石膏等非手术的外固定措施时,在不影响骨折固定的前提下,应早期进行软组织的舒缩活动,防止肌肉萎缩、肌腱挛缩和骨质疏松等骨折病的发生;未经固定的关节应早期活动,以维持其正常功能;为消除肿胀、控制疼痛、 减少肌肉痉挛, 应注意局部处理;在复位固定稳妥的前提下,尽早进行功能训练,以早日完满地恢复功能。

当采用手术治疗并获得稳妥的固定, 一般在术后数天, 手术疼痛有所缓解后,即应开始功能训练,手术的好处在于提供了早期锻炼的机会,避免骨折病的发生,从而最大限度地促进肢体功能的尽早恢复。

也有一些骨折必须手术,但又不能获得足够稳固的内固定,术后仍需辅以外固定时,也应视具体情况尽早锻炼。可见,骨折康复治疗总的原则是在确保内外固定的同时,强调一个 “早”字。